自从中国篮球协会(CBA)的半决赛引入了欧洲裁判之后,其决策的转变和效果立竿见影。CBA迅速采纳了欧洲裁判作为主要裁判的举措,与此同时,亚洲外籍裁判担任第二边裁,而国内的裁判则担任第三辅助裁判。
这一调整无疑向外界传达了积极的信号。这些来自欧洲的裁判员大多数具有丰富的执教经验,他们曾参与过世界大赛或是国际重要比赛。以保加利亚的霍罗佐夫为例,他曾经在2023年篮球世界杯中担任过冲绳赛区的四场比赛的主裁。
霍罗佐夫在半决赛中的表现,与国内的本土裁判相比,展现了FIBA一流裁判的业务能力。他的吹罚尺度和控场方式更加统一,使得比赛更多地交由球员去决定胜负。这种吹罚方式,减少了球员和教练试图通过质疑裁判或主动领到技术犯规来给裁判施加压力的行为。
以杨鸣为例,他在过去的两场比赛中试图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影响裁判的决策,然而除了领到技术犯规外,并没有带来实质性的调整和改变。而王博则选择适应这种新的吹罚方式,避免使用常规赛中常用的与裁判抱怨的方式去争取更多有利吹罚。
在处理冲突方面,霍罗佐夫显得更为老练。他对于每一场冲突都给予了公正的判断,不会因为球员之间的争吵而打断比赛的进程。他鼓励球员之间的对抗,但同时也会对非法动作给予相应的处罚。
此外,霍罗佐夫对于手部动作和非法掩护的把控非常严格。这也意味着如果球员有犯规动作试图抢断,他们可能会在短时间内累计大量的防守犯规。例如,孙铭徽在G2比赛中不到15分钟就领到了4次犯规被迫离场。
从G1和G2的比赛可以看出,比赛时间、防守犯规和罚球频率都有所增加。这与其他两名裁判频繁吹停比赛有直接关系。比如泰国裁判普里达-孟米在G2比赛中连续吹停了一些冲击篮下的禁区对抗犯规。
对此,有媒体人评价说:“引进欧洲裁判让比赛回归到篮球技术的竞争,而不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这种评价也反映了球迷和媒体对于这种新的吹罚方式的认可和期待。
相比之下,CBA常规赛阶段和季后赛前两轮的吹罚看起来更多的是在寻找一种“平衡”。而引入欧洲裁判后的半决赛和常规赛季后阶段的比赛有很大的区别,对于CBA和中国篮球界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转变。要明白,在比赛中,无论是球员还是裁判都应该保持真实和公正,因为比赛结果和观感都不会欺骗人。